“呼呼——”我骑着马,跟在大部队后面,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
同事卡尔骑着一只老马不住地抱怨:“这匹马太老了,前三名参赛选手一个都追不上,要是我有你这匹马就好了。”
“嗯嗯确实。”我心不在焉地敷衍他,拿望远镜紧盯着前方的身影。
“嗨鲁卡斯,要不我俩换换任务怎么样,你去追杰洛·齐贝林,我去追曼登·提姆。”
“不用了。”
“别这么冷淡啊,你要是写齐贝林的报道,就写‘千年一遇的马术新星’,绝对大卖,这老兄上一次就第一了,相信我他一定有夺冠的能力。”
“你自己去吧,我要跟着曼登·提姆先生。”
“莫非你是曼登·提姆的狂热粉丝?又是带着马来应聘通讯员,又是只想挖他的料。跟我说说吧,你怎么喜欢上他的?”
“啊、曼登·提姆抄小路到沙漠里去了,我先走一步,下次见——”
“oh my god!那可是沙漠,年轻人实在是太疯狂了,我的马可跑不了,算了我看那边的东方人也挺有话题度的,就写‘东方人横穿美国大陆的神秘巫术’……”
身后的卡尔声音渐远,我扭过马头,跟着包括曼登·提姆在内的少数的选手跑进沙漠。
一碧如洗的天空下,沙漠是一片刺眼的金黄。
与想象中寸草不生不同,各种不同的植物在干涸的土地上扎根,除了最明显的巨型仙人掌树,粗粗略过,大约有数十个种类,在热浪中不时散发出清爽的气息。
抄近路的选手中,大概有四五道身影是我关注的嫌疑对象,在进入沙漠后迅速分散开来。
越往里走人越少,逐渐地只剩下我前面的曼登·提姆,如同在安静无波的死亡之海中行船,或许是对这一行最好的简述,我想。
出人意料的是,他的速度似乎慢了下来,我很怀疑曼登·提姆是否察觉到了我在跟踪他。
在经过两三个小时后,他突然在一块戈壁岩石边停了下来。
“小子你跟了我一路了吧,这么长时间了普通人理应超越我跑到前头,只有你保持着固定的速度,维持着相同的差距。每只马的马蹄声可是独一无二的,你可骗不了我这个牛仔,让我看看你的真面目。”
他背对着我高声说道,猛然甩出一根绳子,绳子直直地飞过来,尽头有着什么古怪的东西向这边迅速地移动着。
我警惕地勒住马,并没有尝试拿刀去割断绳子,而是转身后退到绳长之外的地方。
那东西飞来的同时,曼登·提姆往这边赶来,我举起枪蓄势待发——
直到那东西飞至眼前,我才看清……那赫然是一只人手!
那只手带着皮质手套,断截处整齐没有一丝血迹和皮肉,只是像黑洞一样让绳子从中穿过。
更令人感到恐惧的是,那只手竟然是活的,它拿着一只枪,仿佛有自我意识般弹动着指头,调整着姿势。
这一地狱恶魔般的景象摄住了我,大脑一片空白,一瞬间只剩下一个念头——“快逃”!
然而,像是被什么东西缠住了一样,我的身体僵在了原地,就在这几个呼吸间,曼登·提姆已然来到了我身前不足数米的地方。
“菲奥蕾拉小姐、怎么是你?你这是…?”
我惊骇地看见,绳子上的怪手一瞬间回到了他的右胳膊上,那只手居然曼登·提姆的手!
还是被这个家伙发现了……冷静下来,不能让他发现我知道了他的秘密……
“日安,曼登提姆先生。”我不动声色地把枪慢慢放下放在马背上。
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表情泄露了,他似乎意识到什么,拿起那根绳子套中旁边的几朵野花送给我。
“蕾拉别害怕,那是我的替身能力。蕾拉……请允许我这么叫你。哦、你问什么是替身,替身能力是类似于神赐之力的能力,我的能力是能将身体分开,我在十六岁那年跟随军队……”